北宋刑部尚书林特

时间:2014年04月28日 点击: 收藏此文 【字体:

    林特,北宋大臣。字士奇。顺昌人。十岁时谒南唐李浔,献所为文,授兰台校书郎。入宋,以吕蒙正荐,判三司户部司院。累迁户部副使,诏赴内朝。三司副使予内朝,由其始。真宗天禧元年(1017),转为尚书右丞。丁谓以其者计谋,始终善待之。仁宗即位,进刑部尚书、翰林侍读学士。丁谓被贬,他落职许州。后任户部尚书.卒,赠尚书左仆射。他为人精敏,勤于职守,据案终日不倦。奉诏撰有《会计录》等。(《福建名人词典》第14页)
    西晋末年,中原板荡,衣冠南渡居于江左.南迁林姓或居建邺,或居钱塘(今浙江杭州),或翻山越岭,定居晋安郡。钱塘林姓英才辈出,北宋有名诗人林和靖,南宋有名画家林椿。
    林椿,钱塘人,南宋淳熙间为画院待诏。工花鸟、草虫、果品,师法赵昌,设色轻淡,得写生之妙。存世作品有《葡萄草虫》、《果熟来禽》等图。
(作者:比干文研 编辑:admin 信息来源:比干文化编委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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