妈祖祭俗传台湾——航渡等专祭

时间:2014年01月02日 点击: 收藏此文 【字体:

妈祖祭俗传台湾——航渡等专祭

宋时,对林默已有疠疫、航渡等的专祭。廖鹏飞的《圣墩祖庙重建顺济庙记》说:“岁水旱则祷之,疠疫尝降则祷之,海寇盘亘则祷之,其应如响。故商舶尤借以指南,得吉卜而济,虽怒涛汹涌舟亦无恙”。航渡祈卜即“求杯王交、祈阴护,乃敢行”。

绍兴二十一年(1151年),莆田人、平海军节度判官黄公度游圣墩,《题顺济庙》有句:“万户牲醪无水旱,四时歌舞走儿童”。说得是14岁以下的童男玉女,手持小棒载歌载舞,参加祷丰年;意寓在祖姑林默的看护下快快成长。小棒即妈祖棒,船中例设妈祖棒,连击船舷,大鱼水怪就会遁去。这个祭俗的本义在清初仍保留着:湄洲岛上,林默神亲其宗人之子。林氏宗族的妇人将赴田者,就以其儿置林默庙中,曰:

“姑好看儿”。去终日,儿不啼、不饥、不出阁。暮时,妇归庙各携儿子返家。

开禧元年(1205年)冬,“金寇淮甸,(兴化)郡遣戍兵,载(林默)神香火以行”,三战皆捷。这是船舶出航时载有林默神像的最早史载。此后成为航例。

宋时,对林默的航渡等专祭,有的是祈祭,有的是报、祈合祭。

元世祖肯定林默“保护海道、舟师漕运”。每年春、夏起运时,由皇帝函香降祭而官员盛服将事;其中兴化路地方官也到湄洲祖庙“俾宣德泽”。天历二年(1329年),诏命翰林院直学士布尼雅实理、艺文太监宋本奉谕祭文到漕运沿途15个林默庙报祭。其中九月十九到白湖庙、二十到湄洲祖庙;始创朝廷每年遗使 焚香祭祀15庙、秋祭与漕运报祭合二为一的典例。

明永乐元年(1403年),郑和等人航海测绘海图,途中得林默保佑而赴湄洲祖庙行报祭。此后郑和等人七下西洋,多次到湄洲祖庙行祈报两祭,并奉林默神像在船保护。洪熙元年(1425年)起,朝廷使琉球的官船“舟后作黄屋二层,上安诏,中供天妃”⑦ ;行夏祈、冬报两祭。嘉靖十四年(1535年)七月二十五日谕:赐予航渡的报祭,但不为常例。万历七年(1579年)起增祈祭,永着为例;并颁发《谕祭祈海神文》、《谕祭报海神文》。从此,航渡的祈、报两祭成为官例。明时,航渡的祈祭视航向也与春祭合二为一。如范端昂《粤中见闻》卷五·天妃庙载:“每年三月二十三日,天妃渡海南,必有北风,渡海者皆候之。”

明末清初,航祭演戏酬谢的祀俗已传入台湾。荷兰人论纳德·鲍乐史《荷兰东印度公司时期中国对巴达维亚的贸易》一文,对中国帆船离开厦门的情景作了生动描述:海员们从船上的神龛取出妈祖塑像,列队携至寺庙并献上祭品,以祈求航行平安;这种仪式常伴随戏剧性的演出,而海员随后分享祭品,又携塑像回船而开航。郑成功驱荷复台后,此俗一直留传下来。康熙时,郁永河《裨海纪游》有载:

肩披黑真发耳垂王当,粉面朱唇似女郎。

马祖宫前锣鼓闹,伴离唱出下南腔。

郁注:土人称天妃曰马祖,称庙曰宫。天妃庙近赤嵌城,海舶多于此演戏守愿。闽以泉漳二郡为下南。

清康熙时用兵台海,文官武将屡次到祖庙、行宫奉旨祭林默,或自行祈报两祭。此俗也传台。道光时,台湾知府邓传安劝修鹿港王功口的天后宫,“以为商民祈报之所”。

此外,祖姑林默保佑儿童的祭俗也传入台湾,并有所变化。大甲人让孩童给林默做“义子”,由林默保佑孩子长大成人。年满16岁后需答谢神恩。有些人以徒步随香的方式来还愿,有些人在退伍返乡后进香还愿。(蔡国耀)

(作者:佚名 编辑:林氏 信息来源:莆田文化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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